市各中资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大连分行,市农村信用联社,各村镇银行:
为加强票据业务合作,沟通票据市场业务信息,推动票据业务创新,维护正常的票据市场秩序,促进大连市票据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推动商业信用票据化,有效支持大连地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决定建立大连市票据业务联席会议制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大连市票据业务联席会议由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市经营票据业务的金融机构法人及一级分行或直属分行(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组成。成员为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主管行领导和货币信贷管理处负责人、金融机构主管行领导和票据业务部门负责人。
联席会议下设秘书处在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负责召集联席会议,拟订会议日程,编制会议纪要和信息。
二、联席会议任务及内容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构建成员单位间信息交流与共享、理论研究与探讨、业务合作与创新平台,逐步建立和完善交易报价、交易方式、代理查询、协助委托收款、无理拒付“黑名单”通报等相关制度和操作程序,提高交易质量和服务效率。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新出台的票据业务法规、政策;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协商制定各成员单位在票据业务经营中应共同遵守的行业规范和准则,协调各成员单位在竞争、发展过程中有关票据业务管理的问题,保证票据业务的平稳发展。
(二)各成员单位交流票据业务开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听取人民银行对大连市票据业务现状、存在问题及政策的诠释。
(三)协调成员单位间的票据业务纠纷,提出完善管理、改善票据市场环境的建议。
(四)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举办各类票据业务研讨会或组织票据业务培训、讲座及相关考察活动,提高票据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五)邀请学术界专家学者介绍票据业务最新研究成果,促进成员之间的沟通,探讨当前票据业务的实践运用。
(六)研究、讨论并协商解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出的其他议题。
三、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大连市票据业务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分成三种形式:
(一)由全体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参加的会议;
(二)由全体成员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三)由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联席会议秘书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召开何种形式的会议,并在会议召开前将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要求通知参会单位。
秘书处负责将联席会议讨论的内容、形成的决议以会议纪要形式向成员单位印发;并督办需要有关单位执行的事项。
四、其他事项
大连市票据业务联席会议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并由联席会议秘书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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