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凭证式(一期)国债于2015年3月10日至3月19日面向社会公众发行。本期国债包括三年期和五年期两个品种,其中:三年期年利率为4.92%,五年期年利率为5.32%。大连全辖17家国债承销机构共承销本期国债7.73亿元,其中“国债下乡”金额为0.83亿元。
投资者购买的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本期国债提前兑取时,利息按投资者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即: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起持有期限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年利率1.66%计付利息,满一年不满二年的按年利率3.39%计付利息,满二年不满三年的按年利率4.41%计付利息;五年期本期国债持满三年不满四年按年利率4.91%计付利息,满四年不满五年的按年利率5.05%计付利息。提前兑取的本期国债按兑取本金数额的1‰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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