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访问人民银行主站
首  页 简介 工作动态 金融数据 区域金融 政务公开 热点专题 公告信息 金融知识 办事指南
高级搜索
 | 我的位置:大连市分行 > 金融知识

“金融知识校园行”宣传材料——个人贷款知识

 字号 文章来源: 2016-06-08 14:41:4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个人住房贷款

贷款金额:按照银监会的规定,购房贷款最高不超过房价的70%,因此,在这个幅度内,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现实能力、未来收入确定贷款和首付款的比例搭配。

贷款方式:个人住房贷款有三种,分别是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银行用信贷资金发放的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来源于城镇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上述两种贷款的组合)。

贷款期限: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0年,购房者可以提前还款,不过需要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征得银行同意。

2.个人汽车贷款

贷款金额:对于自用车,最高可申请占汽车价格80%比例的贷款;商用车,比例为70%,二手车,比例为50%。

贷款期限:新车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年,二手车(含展期)不得超过3年。

担保方式:可以为定期储蓄存单、国债、个人寿险保单等权利凭证,也可以是所购车辆甚至房地产,也可以由第三方提供保证。

3.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含高职)学生和研究生。

贷款金额:最高金额是每人每学年6000元,限于学费、生活费和住宿费。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2年内开始偿还本金。

贷款利率: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学生不用承担利息,从毕业后学生开始承担利率、归还本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京ICP备05073439号 网站标识码:bm2500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0016号
网站主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最佳分辨率:1024*768